福建金融监管局:严禁各银行业机构通过高息高返拓展业务

福建金融监管局:严禁各银行业机构通过高息高返拓展业务

hyde12345 2025-06-20 装修禁忌 1 次浏览 0个评论

李晶昀 AI图

6月20日,福建金融监管局发布的《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助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明确提出,严禁各银行业机构通过高息高返拓展业务,根据自身经营成本、市场经营实际,结合外部合作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实质,不得向外部合作机构支付除佣金之外任何其他变相形式的费用,不得将利率水平与外部合作机构返佣比例挂钩,不得向消费者转嫁经营成本。

“高息高返”,指的是银行机构为了吸引客户,在吸收存款或销售金融产品时,将部分利润以佣金形式返还经销商、经销商又将部分返点补贴给消费者,或银行叠加返现、积分、手续费减免等附加优惠向消费者“返现”。这类营销行为可能带来误导消费者、扰乱市场秩序、造成资金空转或套利等危害。

近段时间,车贷领域的“高息高返”现象备受市场关注。不过,金融监管部门、行业协会已出手整治相关行业乱象,也有不少金融机构发文要求规范相关业务。

在消费金融降本方面,除了严禁“高息高返”,《方案》还提出,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规范消费金融服务收费,在消费贷款合同条款中明示各类息费支出和综合融资成本,并完善风险定价机制,通过内部挖掘,降低管理成本、获客成本和风险成本,合理确定消费信贷利率水平。

《方案》要求,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扩大商品消费、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,扩大消费领域高质量金融供给,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,进一步提升消费相关保险保障能力,持续释放消费市场增长动能。同时,要持续优化网点布局,进一步向大型商场、家居卖场等区域延伸服务,探索建立消费金融特色网点,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。

针对一些有续贷需求或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,《方案》明确,各银行业机构要落实个人消费贷款纾困政策,主动摸排并合理予以分类支持。

《方案》还要求,各银行业机构要严守风险底线,提升风险控制及系统能力建设,注重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消费需求和还款能力,加强消费信贷资金使用跟踪监测,避免过度授信、多头授信、欺诈骗贷,有效防控消费金融风险。

与此同时,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公检法部门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、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联合惩处和打击力度,整治金融“黑灰产”,打击不法存贷款中介、恶意逃废债务、非法代理退保理赔等乱象行为,维护金融行业秩序。

福建金融监管局要求,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本机构行动方案并报送福建金融监管局,按照方案进度要求抓好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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