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所谓“全民强制社保”话题引发热议,其中对政策的误读、对公众的误导,有必要澄清辨明。
话题源头,是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。相关内容概而言之,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管用什么形式约定不缴社保,法院都会认定无效;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,劳动者离职时要求支付补偿,打官司会胜诉。
此次司法解释并没有创设“新规”,而是统一司法裁量标准,消除了全国不同地区司法实践中的分歧;并非现在才“强制”,按照我国劳动法、社会保险法等规定,缴纳社保本就具有强制性;亦非覆盖“全民”,而是指向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。少数自媒体为博眼球,冠之以“全民”“强制”“新规”等字眼,只会误导公众、制造混乱。
于个人而言,社保是“生存底线”,不是“可选附加项”。
生病了有医保,衰老了有养老金,失业了有基本生活保障……谁都需要抵御风险的社保网。但为什么一些劳动者对参加社保心存疑虑?盖因只算眼前的和投入产出的经济账,不算长远的和一失万无的风险账;担心制度红利被企业用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来消解。
消除疑虑,除了凝聚共识、善加引导外,还需要政府有针对性地主动作为,让司法实践的执行力度足以消除现实顾虑。
于企业而言,社保是“未来入场券”,不是“合规负担”。
扩大社保覆盖范围,增强社保缴纳刚性约束,确实会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,但这不是“规避社保”的理由。且不说不上社保是违法,如果一家企业借此赢得“卷价格”的竞争优势,在推进高质量发展、致力“投资于人”的今天,又怎能走得长远?大势在前,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合规风险,跳出靠不缴社保降成本的灰色地带,在其他方面锻长板、练绝活,才能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。
同时,也必须正视中小企业的现实经营压力。解题的关键,就在于进一步丰富助企纾困的政策工具箱。从政务服务到金融支持,从营商环境到执法司法,从稳外贸到扩内需……实打实帮企业解决问题、克服困难,方为长久之计、多赢之举。
于国家而言,社保是“社会稳定器”,更是“消费催化剂”。
社保,保障的是权益,安定的是人心。托底民生促稳定,社保的这一作用无需赘言。反而要看到,经常被一些自媒体有意忽视的是,当社保为个人提供了医疗、养老、失业等兜底保障,居民的“预防性储蓄”需求会下降,转而将更多收入用于生活改善、文旅休闲、个人发展等消费。社保的保障水平越高,消费撬动作用则越强。
让大家过上好日子,不止社保这一张牌。但稳实做好社保这项工作,正当其时。

图片来源:“央视新闻”微信公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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